本报讯(记者包聪颖通讯员申丹崔国利)近日,通辽市科左中旗公安局交管大队舍伯吐中队民辅警在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小型客车驾驶人谢某某身上酒气浓重,说话口齿不清。执勤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7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谢某某晚餐时喝了两杯白酒,认为交警不会上路执勤,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没想到中途被交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科左中旗公安局交管大队对谢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