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齐某驾驶小型客车在道路上倒车时,与李某停放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双方因协商未果,李某报警,赤峰市公安局元宝山区分局交管大队事故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调查。
李某称,双方协商时,他发现齐某身上酒气很大,疑似饮酒驾驶,后因协商未果,齐某便在附近溜达起来。事故民警拨通电话后,得知齐某正在附近一商超内,便立即前往寻找。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齐某竟然在事故处理民警到达前,在商店买了两罐啤酒喝。面对民警的询问,齐某不承认自己撞车前就已饮酒,坚称是撞车后在超市买了酒才喝的。看出齐某欲掩盖事故发生前饮酒的事实,民警经进一步调查取证,使其对自己饮酒驾车的事实供认不讳。经现场对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9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目前,齐某因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齐某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在被查获前“耍小聪明”再次饮酒试图蒙混过关的行为是愚蠢的。孰不知,司法机关将以其被查获后血液中酒精含量作为量刑依据,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高殿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