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海市一男子酒后驾驶营运车辆上路行驶,被乌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国道大队查获。
在和驾驶人交谈过程中,民警闻到其满身酒气,经询问,驾驶人交代其在前一天晚饭期间喝了两杯酒,第二天认为自己早就醒酒了,没想到酒意仍在,还被交警查获。随后,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针对该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国道大队给予其罚款、吊销驾驶证及1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更令该驾驶人后悔的是,此次酒驾导致其5年内不能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交警提示:
守法安全驾驶是职业驾驶人应具备的基本素养,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驾驶人一定要拉紧心中红线,时刻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冉翀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