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峰市敖汉旗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长嘎线巡逻时,查获一名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男子。经查,该驾驶人张某不仅属于二次酒驾,且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当日,敖汉旗交管大队民警驾驶警车巡逻至长嘎线88公里处时,发现一辆红色轿车突然减速并靠边行驶,形迹十分可疑。民警当即停靠警车,上前对该车进行核查。“请您配合进行酒精检测。”在民警的要求下,驾驶人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器提示音响起后,显示屏数字最终定格在28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要求张某出示驾驶证,他却眼神闪躲、言语含糊,在民警的一再追问下,张某最终说出了实情。原来,其在2018年就因酒驾被处罚,此次已是二次酒驾。更严重的是,截至被查时,张某始终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最终,交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一)项规定,依法对张某合并作出行政拘留9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
(王岩邓连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