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凉城县大队执勤民警在例行检查时,查获一起无证且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人张某某面对检查还试图以“喝过红牛”为由掩盖酒驾事实,最终在确凿证据面前承认违法,被交管部门依法处罚。
事发当日,凉城县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在S209线416公里处开展例行检查。张某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经该路段,被依法拦停。民警第一次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器显示其存在酒驾行为。对于检查结果,张某某并不认可,且极力辩解、声称自己从不饮酒,有此结果是因为刚刚喝了一罐红牛饮料。间隔十余分钟后,民警再次对其进行检测,呼气式酒精测试仪依然提示酒驾。在确凿证据面前,张某某只好如实承认:当日中午,他在山西省阳高县参加婚宴,席间饮用了少许酒。他自以为饮酒量少、且已间隔数小时,酒精已代谢完毕,便开车返程,没想到被民警查获。为逃避处罚,张某某便想出了用饮用红牛饮料来掩盖其酒后驾驶的伎俩。
经查,张某某还存在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张某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3000元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
交警提示:
酒精代谢需要较长时间,饮用后间隔数小时驾车仍可能构成酒驾,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而饮用红牛等功能性饮料,也绝无掩盖酒精、逃避检测的可能。广大驾驶人应自觉遵守法规,切勿酒后驾车,也不要试图逃避查处,否则终将承担法律后果。
(郭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