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驾照又醉驾胆大妄为法难逃驾考学车“热”安全“警”相随直言相告无驾照  知法违法受重罚念好交通安全经  护航平安出行路错过出口改逆行  错上加错法不容轮胎坏了你别慌  高速交警来帮忙司机分心酿事故  民警施援解困境“一盔一带”进企业  安全防护“系”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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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70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2-09

错过出口改逆行 错上加错法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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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讯轿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突然迎面驶来一辆逆行车辆,这可把司机和乘客吓得不轻。1月27日上午10时许,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二支队通辽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小型客车正沿着G45大广高速515公里处由东向西逆向行驶,且行驶速度较快,非常危险”。

接到举报后,通辽大队高度重视,由于当日正值春节假期最后一天,路上车流量巨大,为防止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该大队民警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根据群众提供的车辆特征及行车记录仪视频迅速锁定了嫌疑车辆,民警随即与该车驾驶人取得联系。在确凿证据面前,该车驾驶人额某对其逆行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称此时已驶离高速,因其家中有急事,额某表示待事情处理完毕后就到通辽大队接受处理。

1月29日上午,驾驶人额某来到了通辽大队。据了解,当日他从巴彦敖包嘎查小塔子出发准备去往通辽,从东来收费站驶入G45大广高速,行至通辽南收费站出口匝道时,由于对路况不熟悉错过了出口,发现走错后,便抱着侥幸心理逆行返回,在超车道逆向行驶至G45大广高速518公里处,由通辽南收费站出口驶离高速。

最终,民警依法对额某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民警对其贪图一时方便漠视交通规则,不顾自己及他人生命安全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详细讲解了逆行引发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希望其引以为戒。

(李晓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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