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凌晨,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交管大队在西拉木伦大街平安路路口开展酒驾检查。在对一辆小型轿车的驾驶人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后,结果显示为39mg/ 100ml,王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检测结果,王某承认自己就喝了一点酒,便心存侥幸开车上路。
该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对王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示:生命无价,酒后禁驾。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申丹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