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张某进行酒精检测
近日,赤峰市敖汉旗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长嘎线7千米处巡逻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公然逆向行驶,严重影响道路通行安全。
民警当即驱车上前将其拦停,车门打开瞬间酒气扑面而来,初步判断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民警对驾驶人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已达酒后驾驶标准。当民警要求张某出示驾驶证时,他坦言此前因酒驾已被吊销驾驶证,此次属于无证驾驶。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张某妻子当时也在车上,且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未饮酒。张某妻子说,她多次劝阻张某,但张某却执意酒后驾驶且逆行。该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其作出合并执行罚款40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一句劝阻,胜过千言万语;一次坚持,守护全家幸福。当身边人有酒驾、无证驾驶等危险意图时,请您主动劝阻、坚决制止,用责任与关心筑牢安全防线,让出行之路始终与平安相伴。 (王岩邓连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