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莫做“低头族”一个超车一个转弯疏忽造成两车相撞驶入道路疏于观察引发事故要负全责吹气检测结果48mg/100ml为何被拘留10日?醉酒驾车还“挑事”男子被举报受严惩 1秒撞车3人担责这场事故本可避免二次酒驾触红线两年内不能驾车路口转弯未让行两车相撞均受损收费站口强行插队撞上前车后悔不迭左转行驶不让行电动自行车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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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28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6-19

一个超车一个转弯疏忽造成两车相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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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超车条件时,不得强行超车,否则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交通事故。近日,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乌兰花至壕赖山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于某某驾驶三轮电动车准备转弯时,后方贾某某驾驶一辆轿车在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超车,导致两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所幸无人员伤亡。

碰撞发生后,于某某捂着受伤的胳膊,从三轮车里爬出来,脸色煞白。贾某某则气冲冲地从轿车里跳下来,指着自己的爱车心疼得直跺脚,随后二人因事故的过错和责任问题争执不休。乌兰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四子王旗大队事故民警闻讯赶赴现场,经查看监控,于某某和贾某某两人顿时都蔫了,于某某低头搓着手说:“我以后一定注意……”贾某某也后悔地说:“早知道开慢点了……”

原来,在该起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驾驶人贾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的规定,是发生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三轮电动车驾驶人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的规定,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李燕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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