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海市海南区一辆白色越野车在左转行驶时,与一辆直行的白色越野车相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
经乌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海南大队认定,左转弯越野车驾驶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让”出平安,“抢”出祸端。车辆在路口转弯时,应提前减速、加强瞭望、注意观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王智强)